导读
乡村振兴实践中,土地碎片化制约规模经营、配套设施缺失拉低产业效益、社会资本观望导致投入不足等痛点如何破解?佛山市通过设施农用地政策创新给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设施农用地定义及范围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二、佛山市设施农用地规模标准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的范围:
01生产设施用地
直接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设施用地,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场所,如种植大棚、育苗育种设施、灌溉设施、场内道路;畜禽舍、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车间、进排水渠道、养殖隔离带、养殖场内通道、绿化隔离带等。
02辅助设施用地
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支持和服务,与生产直接关联但非直接参与生产的设施用地,如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及维修场所、分拣包装、烘干晾晒、保鲜存储设施;饲料存储仓库、疫病防控、消洗转运场所、尾水处理设施等。
作物种植类
畜禽水产养殖类
生产设施用地与辅助设施用地对比表
三、佛山地区的设施农用地管理特点
政策红利精准“滴灌”,予以区域创新支持
佛山市在省级政策框架下,允许各区结合实际制定特色政策。例如,南海区针对高附加值现代农业项目(“六新”项目)推出专项支持政策,包括延长备案年限、灵活土地恢复保证金管理等,推动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升级。
细化申报流程,镇(街道)主导初审
佛山市将设施农用地备案初审权下放至镇(街道),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审核,缩短审批周期。南海区进一步简化续期备案流程,符合条件的项目(六新项目)可“提交申请表后,申请免提交材料续期”。
严格用途管控,强化耕地保护
明确禁止设施农用地用于休闲观光、永久性建筑等非农用途,南海区规定项目不得占用耕地集中整治、新增耕地及粮食功能区。
土地恢复机制灵活,兼顾效率与责任
普通地区需缴存土地恢复保证金,南海区“六新”项目允许以银行保函替代或免缴,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同时通过协议明确恢复责任主体。
省级要求、佛山市细化要求